房地产业影响因素(房地产业)

导读 您好,蔡蔡就为大家解答关于房地产业影响因素,房地产业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1、亲爱的学员,您好:

您好,蔡蔡就为大家解答关于房地产业影响因素,房地产业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1、亲爱的学员,您好: 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18号)文件规定,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,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%的征收率计税。

2、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,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。

3、  房地产老项目,是指:  (一)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;  (二)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。

4、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,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,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。

5、  对于现实中存在的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以及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都没有注明开工时间的情况,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,只要纳税人可以提供2016年4月30日前实际已开工的证明,可以按照建筑工程老项目进行税务处理。

本文就讲到这里,希望大家会喜欢。

免责声明:本文由用户上传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!